111學年度大學部學生參與英文能力檢定考試獎勵申請

承辦人:林 青 憓小姐
電  話:校內分機63205
日  期:111年11月1日
  1. 依據本校大學部學生參與英文能力檢定考試獎勵原則辦理。
  2.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2年6月16日止,若獎勵補助額度核發完畢則提前截止。
  3. 補助對象:本校本地大學部學生於在學期間、或在高中階段參加多益、托福、雅思、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英國劍橋大學國際英文認證等英文相關檢定考試,並達聽、說、讀、寫CEFR B2以上獎勵標準者。
  4. 補助須知:

    (一)補助對象係針對參加上述英文能力檢定考試聽、說、讀、寫達CEFR B2以上者。參加其他英文標準化能力檢定考試者,由系(所)核定是否符合獎勵補助。

    (二)每人於在學期間以獲得 CEFR B2、C1 各乙次獎勵為限。

    (三)本校學生獎勵檢定考試之成績標準及補助金額如附件一。

    (四)本地大學部學生於在本校學期間,參加英文能力檢定未能達 CEFR B2以上者,則可獲得補助報名費四分之一,補助為在學期間一次為限。

  5. 申請文件:

    (一)英語能力檢定測驗費用獎勵申請表(附件二)

    (二)學生證正本與影本(正本於驗證後歸還)

    (三)英語檢定考試報名繳費收據

    (四)英語能力檢定證書或成績單正本與影本(正本於驗證後歸還)

    (五)申請人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

  6. 若英語能力檢定證書或成績單所載姓名為英文者,應另檢附足資證明英文姓名之證件(如護照等)以供驗證。
  7. 以上資料以紙本資料為主,若為電子成績單或證書,請列印下來,繳交至系辦。
  8. 附件檔案下載:
    國立成功大學大學部 學生參與英文能力檢定考試獎勵原則:
    國立成功大學英語能力檢定測驗費用獎勵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