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逕行修讀博士生獎勵補助,請各學院、系所鼓勵符合資格學生,於113年10月25日前提出申請 一、   本校在學之博士班一至四年級學生且已支領本校逕行修讀博士班獎學金者,前一學年(兩學期)各學期平均成績皆達80分以上具申請資格。 二、  請各學院、系所鼓勵符合資格學生,即日起於113年10月25日(週五)前檢附申請表及前一學年(兩學期)成績單正本,經申請人就讀系所、學院主管核可後,向本組提出申請。審核通過者,每名核發新臺幣4萬元補助(每位學生限申請1次)。 三、  本補助所需經費,由本處高教深耕計畫經費項下支應。實際補助項目及金額,視當年度獲教育部補助金額,酌予調整。如該計畫終止且無相關預算支應時,即停止補助。 四、  相關資訊請參閱教務處/綜合業務組/最新消息https://reurl.cc/E4Mpz1 教務處綜合業務組敬上黃小姐(分機50192)...